6月10日,正阳法院审结一起拆整卖零盗窃案,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五年。
现年38岁的周某,家住正阳县汝南埠镇。高中毕业的他,是村里的顶尖能人。他所在村土地少且低洼,村里又没企业,土地收入仅能满足村民们糊口,要想添置件家具、家电什么的,就得靠外出打工挣钱了。周某的左邻右舍的都靠外出打工挣钱盖了新房,对这些靠苦力挣钱的村民们周某不屑一顾,他要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另辟蹊径。可惜他选错了方向,把目光盯在了偷盗上。周某通过看电视、听广播等方法,研究偷盗技巧。他认为“前辈们”之所以屡屡失手,主要原因:一是结伙作案,一人落网,全盘皆输。二是销赃不对路。为此,他决定单干,专偷一些小型的农机具、交通工具之类便于运输的物品。为了堵塞在销售环节上的漏洞,他不再是整车、整机出手,而是拆卸后卖零件。一开始,他在附近村下手、练胆,每次均得手。
今年3月底,周某认为时机成熟了,便窜到正阳县城租房,准备大干一场。不久,他轻轻松松地在德裕购物广场门前撬盗了一辆摩托车。卸开后,好零件卖上30至100多元,差的卖废铁、卖破烂,最后得到了500多元。这种方法的确了得,他从2月底至4月27日,不足60天的时间内,盗窃摩托车、电动车10辆,且万无一失。经评估价值3万多元。5月1日晚,他在德裕购物广场门前撬盗一辆摩托后,发现发动机较新,就换在自己的旧摩托车上。5月4日,他的摩托车坏了,便推到县城北关的摩托车修理部维修,被蹲点等候的正阳县公安局的刑警看出了破绽,周某束手被擒。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