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以来,确山县法院以破解“执行难”为突破口,强化执行公开、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威慑机制、社会救助机制等规章制度 ,倾力打造“阳光执行工程”,在绩效考核、清理积案、卷宗评查、信息录入、涉执信访、执行结案等工作中多次受到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表彰,取得了“领导放心、当事人称心、群众开心、干警舒心”的良好社会与法律效果。
一、充分提高认识、改变执行观念。我院组织开展了“如何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规范自己的执行行为”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增加了工作动力,积极主动地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执行公开和规范执行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规范执行行为,公开执行制度。分别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执行公开和规范执行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把以前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梳理,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和制度,用制度规范到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将文件和制度公开上网,当事人可随时上网查阅。
三、强化案件流程,公开案件环节。一是立案公开,立案大厅有电子流动屏幕,公开当事人须知、风险提示,立案人员联系方式 ;二是案件信息公开,立案后所有执行案件录入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当事人可随时查看案件执行情况; 三是承办人联系方法公开;四是公开执行接待日,方便当事人反映案件情况,提供财产线索;五是公开执行过程,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要及时将执行情况、执行措施告知当事人,同时将执行信息向全社会公布,提高执行威慑和信用安全。
四、规范执行操作,公开执行行为。一是坚决落实责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应申报的内容及拒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状况的法律后果,取得了较好的执行威慑作用;二是执行措施、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公开:1、制定一系列制度保障强制执行措施的规范实施。2、财产查控的措施实施后,必须将结果告知相应当事人。3财产处置责权分开,处置具体实施权归技术室,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处置不公的现象;三是推行执行日志制度;四是规范执行结案制度;五是公开、规范听证会,制定了《确山县人民法院听证程序规定》,坚持对当事人争议大、案外人主张权利以及涉及证据确认的重大执行事项进行公开听证 。
五、强化监督机制,公开规范监督。一是实行内部监督,除了审监庭、立案庭例行监督外,监察室在执行局设立了廉政监察员常驻监督;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深入开展“执行参与”活动,切实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亲身见证执行过程。加强与检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案卷公开查询制度。允许当事人及律师按规定及时阅看执行卷宗正卷材料;四是当事人直接监督,案件立案后,及时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对执行无意见的,由当事人亲自签名、捺印;当事人发现执行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直接将廉政监督卡送交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