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坚持“三推进”加强廉政监督

  发布时间:2010-06-17 15:09:11


    推进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今年以来,该院先后以书面和走访的形式向县委、县人大通报了法院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疑难案件等事项,倾听意见和建议,争取监督和支持。

    推进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制度。对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观摩,并在庭审后及时召开座谈会,为庭审“挑刺”,虚心接受监督,促进法官庭审行为规范。

    推进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制度。完善联络人大代表工作领导责任制、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制等工作机制,落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见面回复制度。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及来信,作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重要任务,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来信逐一登记,列入院长督办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积极参加“议政日”活动,加强沟通联络,提高代表、委员建议和交办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为有效促进“三推进”制度,该院还成立了廉政监督监察信访领导小组,设立了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在审判执行部门设一名廉政监察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机关、厂矿、社区中聘请廉政监督员,实行双重监管,定期对该院的审判质量、管理水平、廉洁从政、公正司法等工作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方案,对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法官的德、能、勤、绩量化打分,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及时纠正。让法院对公众的承诺“看得见、摸得着”,让经济有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效地推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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