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现阶段涉诉信访存在重信重访甚至缠访逐渐增多,结队上访、越级上访的现象屡有发生。为更好解决涉诉信访,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专门提出了要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笔者认为,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有助于解决涉诉信访工作难题。解决涉诉信访,能够及时疏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有效减少涉诉信访,才能够为保障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对于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更好地化解涉诉信访,笔者认为应做到:1、建立进行多元化接访制度全力疏访。由于信访工作涉及问题纷繁复杂,法院应当配置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信访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信访工作,在推行办案人员与专职信访人员联合接待当事人制度的基础上,保证信访当事人能够随时面对面向领导反映诉求,让当事人感觉到领导重视,做到稳定当事人情绪,避免越级访,并争取时间处理信访问题,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处理来访问题时,对信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法院应做好对案件的立案审查、严抓案件质量。立案环节依法规范立案,认真落实立案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群体性矛盾、矛盾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分流疏导工作,引导其通过诉讼或其它更为有效的途径解决问题,尽可能杜绝因立案不慎、受理不当而引发各类上访案件。3、工作中注重加强释法解惑工作。通过全面加强诉前引导,实行诉讼、执行风险告知,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有序诉讼,使当事人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有充分了解,减小其裁判后的心理落差,自动放弃无理诉求,减少由此产生的涉诉信访案件。4、建立全方位的信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利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信访信息共享制度,使各部门及时掌握信访案件的处理进程,也可使法院与其他部门在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上统一认识,协调一致,提高信访处理效率。还可通过多部门定期联合接访处访,解决信访问题,能减少信访问题因流转耗时而使信访人情绪激化,升级信访的问题。5、坚持定期回访。对已办结的涉诉信访案件定期回访,听取当事人反馈意见,及时了解当事人思想状况,防止已办结的案件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