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3日上午11时,一行七人情绪激动的人来到新蔡县人民法院砖店法庭,要求法庭立即解决他们的事情。该庭法官忙把他们请到办公室,给他们每人倒杯水,在稳定他们的情绪后,经了解得知,他们七人在2008至2009期间给包工头杜某打工从事建筑活,但到现在包工头一直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在索要未果情况下,他们七人来到法庭要求解决。
案情就是命令,该庭当即帮该七人写好起诉状、并免收他们的案件受理费。之后该庭邹国宝庭长带领其它工作人员立即驱车去杜某家,但杜某家中无人,经询问得知有可能在其岳母家,但找到其岳母后却说没有见到。面对该情况,又驱车返回杜某家,终于在下午13时,杜某才回到家中,邹国宝庭长向其讲明有关国家的法律政策,听后杜某表示愿意到庭里调解。到庭后,邹国宝庭长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得知,杜某欠款事实属实,但因用资金购买施工设备了,暂时没有钱还,但决心有钱一定还。对于该情况,七位农民工表示理解,并表示可以让杜某等一段时间再给钱。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由杜某在两个月内支付该七个农民工全部工钱的协议。面对此结果,七个农民工表示没想到法庭会及时立案、结案,没想到法庭没有要他们一分钱,没想到法院工作人员如此敬业为民负责。非要请承办人上街吃午饭,被谢绝。此时,时间已近下午15时,法庭工作人员一直在饿着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