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香烟还赌债 拘役四月罚五千

  发布时间:2010-06-24 16:19:03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了赌博及偿还赌博欠款,自恃聪明的被告人刘世祥诈骗他人钱财,被西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查明:2009年11月19日至2010年元月份,被告人刘世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助推销香烟为由,多次从西平县城何某超市骗走45条红双喜香烟、10条黄鹤楼香烟、23条帝豪香烟,然后以低价卖出,所得钱款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博欠款。经西平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骗香烟价值629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世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且积极退赃,在量刑时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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