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正阳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亲情”安抚制度,加强未成年人被告人心灵的安抚,施行审前走访、缓刑听证,为少年犯罪创造良好的改造环境。
探索“亲情”安抚制度,加强未成年人被告人心灵的安抚。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后,其父母因失望而心生怨恨,选择了“放弃”,法庭上监护人的坐席常常不见他们的身影。针对这种监护人席位空缺的情形,该院积极探索“亲情”安抚制度,从指定辩护的角度出发,给未成年人被告人寻求辩护律师,帮助其更好地维护权益,参与诉讼。被告人何某去年11月3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何某尚未出世时,其父便因意外而死亡,其出生后,母亲亦抛下他改嫁远走他乡。嗷嗷待哺的他不得不与年迈的祖母相依为命。亲情的缺失,让这个有点叛逆的小孩更多了几分自暴自弃,辍学后便结交了一帮所谓的“混江湖”的朋友。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为了让何某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感受到“亲情”的力量,该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定了律师为其辩护,让其感受到了胜似亲情的温暖。庭审结束后,在与庭审法官的交流中,何某流着泪说道:“谢谢,谢谢法官阿姨,我一定好好改造,从这一刻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统计,从2009年以来,针对此类案件,该院均为未成年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此外,针对监护人缺席的现象,该院还积极与被告人所在的学校、居委会、社区进行联系,希望通过他们给予未成年被告人以亲情,这种机制可以让未成年人被告人感受到不是“亲情”胜似亲情的教育。
施行审前走访、缓刑听证,为少年犯创造良好的改造环境。教育、挽救、改造,让浪子回头早日融入社会,是审判工作的终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院刑庭在审理程序上,创造性地开展了审前走访、缓刑听取制度。庭前走访即是在审理案件前,法官实地走访,了解该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进行改造的社会生活环境,确保未成年人罪犯在服刑期间不对社会构成新的危害,同时更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改造的良好空间。缓刑听证就是针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积极听取未成年人被告人所在学校、社区、村委会,以及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的意见和建议。
据不完全统计,已判缓刑10余名未成年犯罪青少年,走向社会无一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