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杯水熄怒火 邻里夫妻解心结

  发布时间:2010-07-08 09:14:51


    “大家先不要激动,喝一杯水再说。”伴随着这句温馨的话语,一杯杯清凉的纯净水送到到鲁英夫妇和邹荣姐弟的手中,两对邻里顿时为法官的耐心和真情所打动,心中的怒火和怨气逐渐消散,将目光投向为他们倒水的李法官。

    这是今年7月7日上午,发生在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里的一幕。本是邻里兼亲戚的鲁英(化名)夫妇和邹荣(化名)姐弟为何会对簿公堂并闹得如此不可开交?这还要从2010年的1月说起:元月9日上午,原告鲁英与被告邹荣卖甘蔗争摊位产生争执,发生厮打,原告即到医院就诊,产生医药费、交通费及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3068.8元;原告认为,自身所受之伤系争执中被被告邹荣姐弟殴打所致,并有伤情证明、伤情照片以及医药费收据等为据,因此所受损失应由被告承担。而被告则认为其并未得殴打原告,当时路经的数位村民均能证明此事,故原告所花费用不应由其承担。由此,双方在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上产生纠纷,原告鲁英在求助乡派出所调解无果后一纸诉状将被告邹荣姐弟诉诸法庭。

    7月7日是法院开庭审理的日子,原被告双方围绕原告所受之伤是否确由被告殴打引起这个争议焦点展开激烈对决,直到庭审结束双方都未能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以致庭审从早上8时一直持续到上午12时。

    主办该案的李法官结合双方的诉求实际,充分考虑各方质证意见,与当事人析法明理讲情,悉心调和双方矛盾,抓住各方利害关系疏通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心理症结,从细微之处缓解当事人的紧张神情,用满盛真情的一杯杯水消除了当事人的争执和顾虑。最后,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在搁置殴打争议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基于原、被告双方均为同村居民,且具有亲戚关系,因摊位产生争执影响了亲临关系和大家的团结互助,被告邹荣愿意给予原告鲁英2000元的经济补偿;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到此得以圆满解决。

    此案是正阳法庭的干警们创造性运用“争议搁置法”调解人身侵权案件的成功范例;该法通过跳出案件事实本身,从利于双方再发展的角度给原告找出路、给被告寻门路,有效解决当事双方为自身利益各执一词而定案证据又效力均衡、难以形成自由心证的尴尬局面,在根本上定纷止争,是攻克疑难案、骨头案“调解难”的一大有力法宝和突出亮点,较好地实现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同时也为今后办理类似的案件提供了积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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