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针对人民陪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五项机制”,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参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逐步完善协调管理机制。建立了与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管理的联络协调机制,设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由政治处专门负责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健全陪审员的个人档案,加强对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开展陪审员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作风、陪审工作实绩考核,定期听取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负责对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将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纳入了全院业务培训总体规划,制定了具体的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实效。重点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责任感,增进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提升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在平时的参审活动中,通过法官的“传、帮、带”,组织开展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实务培训。
不断完善参审管理机制。建立了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审前阅卷制度、人民陪审员评议案件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工作流程,保证人民陪审员在开庭前能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参与庭前调解;在庭审时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助庭审;在评议时能够独立自主,客观公正发表意见,特别是对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损害赔偿等一些专业知识较强的案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改变了过去人民陪审员参而不审、审而不议,陪审成“陪衬”的现象。
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业绩档案,对其参加培训、审理案件、作风纪律等情况予以记载,作为年终考核、补贴发放、解聘任命的依据。开展年度陪审工作评先评优,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在全院年度工作总结会上一并表彰。
加强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陪审工作经费,对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接受业务培训所支付的学习费、差旅费、生活补助、误工工资等费用,列入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