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司法诉求日益增加,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泌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大胆积极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了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畅通诉讼渠道,充分保护相对人诉权。为切实解决相对人“告状难”问题,该院对行政案件实行登记立案制度,对起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由行政庭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确保该受理的案件及时立案。做到了依法受理、谨慎处理,没有因受理不当或判决、处理不当引发新的矛盾。
严格居中裁判,依法维护相对人权益。该院行政审判庭始终强化公正、公开、公平、中立观念,摒弃害怕得罪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的狭隘意识,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维持的维持,该变更的变更,该撤销的撤销;对行政机关自动纠正不合法具体行政行为的,允许原告撤诉;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行为,依法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对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法判决予以赔偿。
注重服务大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行政争议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行政审判的现实目标是要真正化解行政争议,所以该院行政审判庭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努力从立案前、开庭前、开庭中、开庭后、判决后等五个环节中寻找突破口,发掘有力因素,依靠政府和职能部门,形成协调合力,化解行政争议,避免矛盾升级。
拓宽宣传渠道,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传媒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主动深入机关和乡镇开展法制讲座,就案说法,大大拓宽了行政审判宣传渠道。
加强汇报交流,取得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该院行政审判庭把上级法院作为开展行政审判的坚强后盾,经常不定期地向中院汇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中院分管领导到该院调研、指导,进一步科学把握行政审判规律,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搞好行政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