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警察管理工作,从“训练经常化、学习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警务公开化、考核绩效化入手,创新司法警察管理,较好地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维护了法院正常工作秩序。
训练“经常化”。进一步规范训练制度,以岗位自训、集中分训为基本制度,由法警队制定本年度切实可行的训练计划,将每周五确定为法警大队业务训练日,每周一早上7点统一集中进行体能强化训练,提高了法警的身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为该院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习“制度化”。制定了近期和远期教育培训规划,实行全员轮训制度;坚持落实每周学习日制度,组织全体司法警察人员集中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建立学习讨论会制度,讨论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一些较复杂的突发事件进行集体“会诊”;建立法警学习档案,促使法警真正做到“在工作中学,在学中工作”。
管理“规范化”。制订了司法警察《工作职责》、《考勤制度》、《警械器具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警卫值庭制度》及《违规违纪处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值庭、押解、看管、处置突发事件等警务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做到集中办公,统一安排任务,统一调用警力,统一指挥行动,严格规定院内出警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警务“公开化”。为了争取外部监督,促进制度的落实,该院法警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司法警察的执法权力、职责和义务,执法权限、程序和办法,制作法警工作流程图及警务值班表,并装订上墙,公开法警的出勤、履职等情况,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让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和支持警务工作。
考核“绩效化”。将司法警察遵章守纪情况、业务技能、队列、擒敌拳、警棍盾牌操等项目纳入法警年终考评中,逐一进行考核;每月对法警的出警次数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统计,对违反考勤纪律,出警缓慢,警容不整的情况进实行零容忍制度;对工作不负责,出现差错的法警除给予通报、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还如实记入本人司法警察绩效考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