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级法院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助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发布时间:2010-07-26 08:34:47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提高干警的文明素质,提升法院的优良形象,确保实现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驻马店中级法院以 “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积极申报并扎实做好 “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为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驻马店中级法院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创建“省级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方法步骤、活动的内容及目标、活动的主要形式,组建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自觉学习、执行制度、维护团结、一岗双责、遵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七个方面的要求,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加强自身修养,提高领导水平。加强“五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典型推出力度,以“五个表率”为标准,大张旗鼓地选树淡泊名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通过培养人才、树立典型、用身边事、身边人开展对干警的引导教育,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奋发向上的氛围。落实齐抓共管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开展谈心家访活动,坚持“五访谈”制度,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关心、理解、尊重、信任等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唤起干警的亲近心理、感恩心态、责任意识,树立归属感、自豪感和使命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构建催人奋进、自强不息的文化氛围,培养干警自我激励,自我超越的意识,使全院上下始终保持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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