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建章立制突出六个“重点健全”

  发布时间:2010-07-28 08:12:05


    确山县人民法院在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建章立制阶段中,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建立有针对性、管得住、管得久的过硬措施及规章制度,突出六个重点健全。

    一是重点健全干警学习教育制度,修订完善了《政治、业务学习及警示教育制度》及《学习考勤制度》。

    二是重点健全审判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立案工作规定》、《审判流程规则(试行)》、《民事案件诉讼管辖的暂行规定》、《信访案件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工作若干管理规定》等。

    三是重点健全行政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上下班考勤制度》、《规范公文管理的若干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来客招待管理规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印章管理规定》、《卫生管理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等。

    四是重点健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制度,修订完善了《严肃作风纪律规范工作秩序若干规定》、《严肃庭审秩序八项纪律》、《会纪会风十项规定》。

    五是重点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修订完善了《案件评查及错案追究实施办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精神文明建设奖罚办法》、《案件督办催办制度》等。

    六是重点健全廉洁自律及监督制度,修订完善了《关于对中层领导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关于建立廉洁自律工作“四书一谈”制度》、《推行审判廉政承诺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庭室设立廉政监察员制度》等。

    该院通过六个“重点健全”,进一步修订及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解决纪律不严、作风涣散、不守纪律的问题,使全院干警自觉遵守纪律,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形成以制度规范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及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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