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下午,河南省确山县法院分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率行政庭的全体干警,在确山县国土局、瓦岗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选择最佳执行方案和时机,前往瓦岗镇泽沟村执行省人大督办的一土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确山县瓦岗镇泽沟村村民王某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可耕地建设永久性经营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确山县国土局2009年10月作出了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和罚款的处罚决定。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王某某作思想工作达六个多小时,而王某某蛮不讲理,软拖硬抗。确山县法院以瓦岗镇泽沟村村民王某某抗拒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定书被司法拘留15日,悔恨莫及。也促使另一案被执行人何某某当日履行了法律义务,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矛盾易激化、执行效果差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难题。如果简单追求结案,方法强硬,不但不能消除矛盾,反而容易引起被执行人的对抗情绪,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确山县法院针对这类案件的特点,在执行中大力推进和解协调机制,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全年85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全部以和解方式执行结案,有效地化解了官民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汇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情况以获取主动争得支持,使执行工作在良好的环境中开展。
二是建立互动协作机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方针,迅速完成审查、立案、现场勘察等步骤,将案件落实到人,使行政庭、执行局、法警队形成互助协作的工作机制,保障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完满执结。
三是执行和解与温情感化相结合。要求执行人员改变以往生硬的执行方法,树立人性化执行的理念。从送达执行通知开始,尽量做到上门执行。在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进行思想交流,掌握其家庭情况,消除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增强对法院依法执行的理解和信任。同时,邀请基层组织及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做疏导劝解工作,动员被执行人自觉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调。
四是执行和解与法律宣传相结合。把法制宣传贯穿在整个执行过程中,使被执行人明白为什么会受到行政处罚,提高被执行人人学法、守法自觉性。有的被执行人表示,通过处罚与教育,不但自身要加强学习国家法律,还告诫亲友不能目无法纪,要依法、照章办事。
图为:确山县法院执行人员正在耐心对被执行人王某某作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