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芦岗法庭庭长张耀光顶着烈日在该县大路李乡湾刘村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和在场群众的一致称赞。
原告刘友年过七旬,患有残疾行走不便,有8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刘老汉一直在大儿子家生活,有时到女儿家暂住几日,生活一直挺舒心。可是今年初,其他几个儿子因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关系僵化,不相往来,对父亲的生活照料也开始相互推脱。老人无奈只好到女儿家居住,时间一长,女婿有了意见,不时与女儿发生矛盾。无处可去的刘老汉一纸诉状,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5儿子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立案受理后,庭长张耀光考虑到原告年老体弱,来往法庭不便,决定对本案实行上门调解。头顶37度的高温上门就地对该赡养纠纷进行调解。不少村民放下手中的农活,来到被告家里旁听此案。在调解中,张庭长当着众人的面,向刘老汉的儿子们耐心讲解有关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和子女之间各自应尽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刘老汉儿子的不孝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谈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唤起了父子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刘老汉的几个儿子同意赡养老人,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此时,刘老汉脸上也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