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假如我是当事人” 征文活动正在汝南县人民法院如火如荼地进行。这次活动的目的是引领全体干警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换位思考,切实改变作风,达到让人民满意。
首先,组织身处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线与当事人密切联系业务庭室,用“假如我是当事人”换位思考,展开讨论,畅所欲言,把自己的想法、看法,以及自己工作中的做法,根据切身体会,讲述如何做好工作让人民满意的经验,互相交流。其次,通过评比优秀文章,调动起了全院干警的热情,紧紧围绕“假如我是当事人”这一话题,积极进行换位思考,提高认识,强化观念,端正态度,让大家心怀爱民之心,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学先进,找差距,公正为民,树立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新形象。三是用好作风体现司法为民。“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考目的,就是要“指”问题,“点”不足,“举”事例,作为干警转变作风、加强工作、改正不足的依据。四是用务实行动体现成效。为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打赢快官司、打赢官司的权益得到及时兑现,法院干警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用“心”沟通,真心服务,细心工作,让当事人信服。
前不久,该县张楼乡10多名农民当事人笑逐颜开地掂着一面绣着“公正高效 执法为民”的锦旗,鸣锣打鼓,送到该院三门闸法庭,感谢法官及时为他们讨回工钱。案件起因是汝南县某建筑公司南海上城工地项目部,先后把部分工程包给黄某,黄某又分包给金某,金某雇佣汝南县张楼乡、古塔街道办事处二十四位农民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金某欠工钱4万多元并打下欠条,后经农民工多次追要,金某以种种借口未予支付。案件受理当天,庭长姚汝生带领全庭人员,赶到事发工地,调查相关人员,并多方联系找到建筑公司经理,法官向该经理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并指明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今后承揽工程的信誉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经过法官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作通了该经理的思想工作,获知一条重要信息:公司其他工地尚欠金某承包费3万元,将于三日后到期支付,得到钱后金某很可能立即外出。情况紧急,找到包工头金某是关键,此时已是晚上8点钟,全庭同志顾不上吃饭,决定立即驱车赶赴三十多公里远金某的家乡张楼乡邢桥,在场农民工感动万分,纷纷要求一块护送。由于去张楼乡的必经之路,是全国最大的人工湖-宿鸭湖大堤,正处于汛期紧张护堤工程施工阶段,车行极为困难,车子时而驶入坡底,时而驶上陡坡,险象环生,不长的路程却经过2个多小时,一行人才到达金某所在的村组,敲开了正睡意朦胧的金某的家门。法庭同志先解释了来意,金某在惊愕未定后,开始百般抵赖,由于案件涉及建筑公司、黄某、金某和农民们之间众多纷争,法官从顾全大局、搁置争议、求同存异等方面巧妙疏导,不断打消了金某想把水搅浑的错误做法,使金某摆正了态度,最后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建筑公司同意无条件提前支付给金某三万元,金某同意先还款三万元,剥离后的余款由于涉及其他纠纷择日另行解决。三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已接近夜晚十二点。 第二天一早,建筑公司就把3万元现金送到了法庭。随即,法庭遵照农民工集体商量的意见,陆续向曹洪德、徐伟等24名民工按比例发放了拖欠的工资,手里握着讨回的工钱,农民工乐开了怀,汝南法官从立案到解决纠纷,通过巡回办案、夜访包工头、耐心调解、集思广益等一系列爱民之举,最终解决了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及时地维护了24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农民群众的由衷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