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贯彻落实前期在平舆县召开的全市县域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精神,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提速提质,服务平舆县的经济发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平舆县法院近日出台《关于为平舆县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
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来安排部署,找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是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积极开展专项审判和执行活动,妥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重点审理好涉及项目建设和商贸物流领域的案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心了解外来投资者对司法保护的需求,积极应对投资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服务的专项审判,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审判力度,优化经济投资环境,确保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是推动新型城市化进程。依法严厉打击“两违”行为;公正高效审理城市房屋拆迁、城市基础建设、农村土地征收等案件;主动服务,依法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各方主体的冲突与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四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纠纷案件,维护农民的各项承包经营权益;依法惩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食盐等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加大对涉及农村电网改造、土地开发整理、乡镇公路改造等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案件的处理力度。
五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审理好涉及生态环境、森林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节能减排和关闭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小企业中出现的各种纠纷案件,服务该县节能减排工作。
六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在处理行政纠纷、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妥善审理行政许可及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等行政案件,确保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依法审理并纠正涉及乱收费、乱处罚、乱摊派、乱许可,及违法查封、扣押、吊销营业执照等滥用行政职权的行政行为;规范群体性行政案件的受理条件,妥善处理群体性行政案件,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继续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对拒不履行交纳社会抚养费义务的当事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执行;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加大协调处理行政案件的力度,注重从源头上解决纠纷,促进“官民关系”和谐。
七是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围绕“创业富民”的经济发展思路,积极加强法律宣传和审判公开,指导企业和工商业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打击和惩处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营造有序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扣划存款等多种强制执行手段,努力破解“执行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是服务和谐澧县建设。加大法院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处理离婚、继承、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婚姻家庭案件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社区邻里关系的和谐;妥善处理好因企业改制和《劳动合同法》实施而发生的纠纷,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强司法救助,使“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领导、包干负责的“四定一包”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好涉诉信访案件,畅通申诉信访渠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建立重大涉诉信访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向县委报告。
九是服务平安澧县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
十是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党委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体系,确保司法公正;加强审判业务培训和司法技能训练,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滥用审判权力、不廉洁执法甚至枉法裁判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