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四化”

  发布时间:2010-08-10 17:08:57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今年以来,正阳县法院借力 “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四化”,促进了审判、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制度化。该院着眼于顺应新形势审判工作的高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完善自身的《各类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则》、《案件卷宗成卷暂行规定》,制订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

    规范化。为了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该院建立了以序号、案号、当事人、主办人、案件质量等次、业务庭签收评查表等方面为内容的《案件质量评查登记簿》,凡评查的案件都登记下来,院有总册,庭有分册,便于查阅、统计和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务必抓紧抓细抓实。为此,该院还设置各类案件质量评查表,评查表内容全面,包括庭别、主办人、案号、案由、审理程序、立案时间、结案时间、生效时间、评查内容、扣分情况及其理由、总得分、案件质量等次、评查结论及评查人员签名、业务庭整改情况及庭领导签名等内容的栏目。该表操作性强,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起着很大的规范作用。

    常态化。今年,该院一改往年每年评查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临时成立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负责的做法,专由审判监督庭负责日常评查。各业务庭审理、执结的案件,必须在生效(或执结)后15日内将案卷装订好且送交审判监督庭评查。业务庭对评查出现的问题,必须整改且由庭长签名后及时归档。凡不整改或虽已整改但不经庭长签名的,档案室有权拒绝归档,力防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如此,案件质量评查以及案卷归档工作天天进行,已成为常态。

    电脑化。简便、快捷是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追求的目标。院党组为每人配置了电脑和打印机,评查人员充分利用这些高科技设备,代替手写的原始操作,提高了案件质量评查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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