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为金融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0-08-18 16:13:15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近年来,金融部门到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偿还欠款的案件大幅上升,截至8月中旬,平舆县院受理的230件民商事案件中,金融部门为原告的案件有80件,占民商事案件的35%,涉案标的达626万余元。这一情况引起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该院及时组织民商事法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要求办案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制裁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全我县经济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一是对金融部门起诉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排期开庭审理,加大庭前调解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力争用最短的时间结案,使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二是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对金融部门起诉并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案件,依法及时办理财产保全,确保法律文书生效后能顺利执行,保证金融部门合法权益的实现。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对金融部门起诉的案件,及时移交执行局执行。执行局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穷尽职权、穷尽执行措施、穷尽可供执行的财产“三个穷尽”要求,对金融部门提供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房产登记、车辆登记、银行账户及时取证到位,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确保金融部门合法债权顺利实现。

    四是对金融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金融机构在贷款发放程序、催收欠款、提起诉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给金融部门反馈,并做好具体细致的诉讼引导和风险提示。

    五是加强对金融纠纷案件审判情况的调查研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动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向金融部门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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