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法院抓好五个环节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0-08-19 08:17:22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案结事了”为根本目标,努力抓好“五个环节”,力求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更加重要作用。

     一是以能动司法为前提,狠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但做好被告人的说服教育工作,而且让被告人亲属到庭旁听审理,全面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减少不必要矛盾的发生;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方式,增强服务能力,积极建立县乡村“三级调解机制”;充分利用“监督与支持”的功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为行政机关提供咨询和服务,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用活、用好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通过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和解执行、媒体曝光、联动机制等多种方式,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

     二是 以民本司法为突破口,力促便民利民新举措。通过设立“人民调解窗口”、法官联系点、巡回办案点、司法联络员等方式,积极为来诉来访的群众提供热情便捷的服务,在加强与群众沟通和服务中调查实情、掌握真情。在审判活动中,牢固树立为民理念,把调解贯穿于审判过程的始终,结合实际创立了“三位一体”化解矛盾新机制,主动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一起走到田间地头说服劝解,化解矛盾。

     三是以服务型司法为有效途径,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开展案件分流、委托调解等途径,搭建对接平台,保障和支持人民调解、行政机关、仲裁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非诉讼纠纷解决主体发挥作用,使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尽可能得到分流和滤化,实现了矛盾纠纷解决由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迈进。

     四是以内管外联为主要抓手,做细做实每一个环节。对内,坚持客观、公正、量化、公开、务实、高效的原则,对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司法政务、审判执行、信息管理、涉诉信访、司法能力等涉及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跟踪问效、动态管理、综合考评。对外,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效率为核心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在立案之初就排定主审法官、开庭时间、地点、适用程序,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庭审过程一律公开,每一个诉讼环节都严格界定时限,实行审限督办,所有案件裁判结果全部公开。

    五是以公正廉洁执法为后盾,构筑廉政建设坚实防线。沂南法院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根本目标,努力构筑廉政建设的坚实防线:一是构筑思想防线。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和高效执法。二是构筑内部防线。在审判、执行、委托评估、拍卖等热点岗位设立廉政建设兼职监督员,发现干警出现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同有关人员谈话、提醒,防患于未然。三是构筑外部防线。严格约束法官个人业外活动,禁止法官参加与职业道德相悖的11种行为,并规定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制度。四是构筑家庭防线。要求干警家属吹好枕边风,当好贤内助,使全体干警以事业、家庭为重,自我约束,警钟长鸣,永葆廉政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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