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法院围绕“四个坚持” 实现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0-08-20 08:22:23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面对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类案件,紧紧围绕“四个坚持”,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惠民、更实际的司法服务。

     一是 坚持群众路线,把人民性作为人民法院的精神支撑。该院坚持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沉到社区、沉到乡村、沉到基层”的“三沉”活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以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工作中坚持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实现案件庭审视频、语音、数据全程同步记录,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透明度。同时,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对当事人如同对亲人一般,温情接待,耐心倾听,换位思考,努力实现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相统一;坚持把法律精神引入情理风俗,以群众理解的语言释法析理,贴近乡村审判实际,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培养“平民意识”,争当“平民法官”,杜绝工作方法简单,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二是 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司法工作公正、廉洁、为民。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良知是对司法队伍的最根本要求。坚持强化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并重,进一步完善案件审判管理体系,实施案件评查问责制,积极构建“三案工程”即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把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把矛盾易激化案件办成“和谐案”;坚持提升司法队伍自身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司法队伍在纷繁复杂,充满诱惑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树立高尚的人生观;加大对司法干警的业务培训,做到既研究法学理论,又钻研法律条文;既精法律知识,又通法律实务,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从而实现标本兼治,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三是坚持团结协助,确保司法工作纪律性。紧紧围绕党委的规划安排,并加大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此为法院司法工作营造一个相互支持、配合、协助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加强内部团结凝聚力,相互理解、支持、配合,形成一个行之有效,解决有力的团队。

     四是 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司法工作的时代性。坚持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在遵循司法工作自身规律的前提下,对案件审理、当事人反馈信息、社会司法需求等客观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查研究,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积极深化法院改革;进一步推进刑事附带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以及执行工作中的调解、协调、和解等工作,更加有效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健全与行政部门的联动机制,积极行使司法权力,联动处理紧急、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上下级法院内部预警机制,及时反映司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便于上级法院及时进行指导。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实现法院司法工作在维护经济发展中不“缺位”、不“越位”、不“脱节”,更完善地应对新时期的司法需求。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