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泌阳县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公正廉洁司法,在实践中通过建立三项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把纪检监察工作推向前台,确保廉政教育、廉政监督、廉政约束三到位,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院长监督机制。重点针对二审发改案件、信访案件、领导及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由监察室逐案汇总,注明案由、发改原因及上访原因,写明原承办部门、承办人,每案一卷,形成专门卷宗,由院长签批后进入处理程序,监察室负责调度案件查处和责任落实情况,逐案向院党组作专门的查处结果汇报,信访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反馈。
二是建立廉政执法跟踪监督卡制度。该卡由立案庭立案时填写并随案流转,案件审结后,由当事人填写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其他成员办案中廉洁、公正情况,并随案卷移送案件质量评查组;案件评查组对案件评查后,填上评查结论,送纪检监察部门存档,如有反映法官办案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
三是建立与纪委、检察系统的重点案件协调机制。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案件,为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现场监督,在庭审及执行环节,主动邀请纪委、检察系统参与庭审和执行过程。提出的异议以现场办公会的形式及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