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行政审判

  发布时间:2010-08-30 15:14:21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泌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按照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依法规范诉讼、力求案结事了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不断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思路新机制,找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结合点。

    第一,坚持依靠党委,积极争取支持。始终自觉把行政审判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府、政协通报情况。

    第二,坚持公正司法,支持行政与维护民权并重。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又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做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从而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点。

    第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讲求办案艺术。行政审判人员受理案件后,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引入庭前协调体系,主动与被告行政机关交换意见,督促其主动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以见面会、恳谈会的形式对原告方析法明理,化解群众的不满情绪,引导他们从法律的角度理性思考,把矛盾化解在庭外。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员配备,选配能够胜任和适合行政审判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行政审判庭;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了内部定期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题培训;三是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切实增强行政审判法官服务大局的能力、沟通协调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文书制作的能力和调查研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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