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正阳法院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积极打造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4件,结案203件,和解执结102件,结案率为91.31%。
全市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拉开序幕之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为组长的“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印发了《正阳县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及时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在创建活动开展中,该院实行执行申请权登记制度,根据财产情况发给“执行申请权登记备案书”或“执行申请权登记凭证”的制度;查证程序完结后,执行员应作出《查证结果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查证结果通知书》载明查证经过、结果及案件是否可进入执行财产处分程序的结论。如确属无财产可供执行,双方又不达成和解,经合议评议一致后终结查证程序,案件退出执行程序,并告知申请人继续提供和查找新的财产线索。如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财产价值额为当次申请执行的标的,该《查证结果通知书》应发送立案庭,或由申请人送交立案庭,立案庭据查证结果或经申请执行人变更申请执行标的额后,案件的相关材料移转执行机构执行。通过建章立制,督促落实,做到以制度规范执行、以制度加强管理,以制度提高效率,以制度促进执行的创建目的。
同时,该法院实行执行案件执行进度月报制,规定除每周一统一安排执行工作外,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把上个月的已结案件数和未结个案情况公布于墙上。还召开一次办案情况通报会,由各主办人通报或汇报上月自己主办的案件情况及未结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执行工作打算,如遇到什么阻力和压力,都可以拿出来让大家讨论,随时向执行人员提示和警示,彻底杜绝超执限案件发生。此外,对重点案件实行“五定一包”制,即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和领导包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最后,通过建立审、执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各业务庭协调研讨会,把审判与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优化审判资源,加强审判阶段与执行阶段之间的衔接,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为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