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胆包天八旬翁 猥亵女童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0-09-02 10:29:51


    出生于1933年1月20日的王某,本该是一位受人尊重的长者,谁知他平时不注重修善养德,已年近八旬竟然去猥亵邻居家的一个女童。8月30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

    检方指控,2010年1月22日,被告人王某在某村一个窑场里,利用哄骗等手段,抠摸刘某的乳房、阴部等部位。就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提交了被告人王某的供述、被害人刘某的刘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身份证明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为了满足其卑鄙的性刺激而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提请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22日,被告人王某在某村一个偏僻的地方抠摸刘某(女,1997年4月生 )的乳房、阴部等部位,因被其他人发现而案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抠摸手段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以刑罚处罚并应从重处罚。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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