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四项措施”彰显司法便民利民

  发布时间:2010-09-03 16:00:08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了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的问题,并结合法院系统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平舆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以如下便民措施、力争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具体做法是:

    一是实行大调解。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再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尽可能“化干戈为玉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忌简单草率、一判了之。

    二是实行大接访。院长、副院长周一至周六在大门口信访室接待群众来访,解答、解决、处理上访当事人所提问题;同时实行法官值日制度,全院干警按院制定的值班表在二楼大厅值日,着制式服装,佩戴徽章,接待群众态度和气,语言文明,对来法院的当事人主动相迎,热情接待。

    三是实行大纳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广纳社会良言。

    四是实行大信访,推行首问负责制,凡首次接触当事人的干警都应认真回答他们所提问题并负责到底。在全院倡导人人都是信访人,人人都会做信访工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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