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四心”办案法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9-06 16:24:40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泌阳县法院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结合“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总结出“四心”办案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用“诚心”对待前来立案的群众。给前来立案的群众递上一杯开水、搬来一把椅子,认真倾听他们的讲述,认真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严禁给群众“脸色”看,对待群众不冷不热、敷衍塞责,应当立案的不予立案。对不用“诚心”对待立案者的工作人员,认真追究其责任,将其行为记入个人绩效档案,与其工资、奖金直接挂钩。

    二是用“精心”把案件办成“精品”。审判人员加强法律理论学习,认真研读法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善于运用逻辑推理,小心求证,仔细分析,“精心”作出判决、裁定。主管院领导定期将“精品”案件予以展示,对“精品”案件承办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从而形成“人人讲精心”、“件件成精品”的办案小高潮。

    三是用“细心”处理办案过程的各个环节。立案阶段细心记录、审理阶段细心研究、判决阶段细心撰写、执行阶段细心对待被执行人和执行标的物。大到审判委员会开会研究,小到裁判文书上的每一个标点符号,无不充满着“细心”。

    四是用“热心”对待涉诉上访的群众。院领导明确要求:要用“热心”对待涉诉上访的群众,并且以身作则,带头热心接待涉诉上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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