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批执行款的依法合理发放被传为佳话;一大批多年未执结的“骨头案”经过艰苦努力终于成功执结;一批有关部门信访督办的执行案件势如破竹般陆续告捷……今年以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连番打了一个个让人目不暇接的漂亮仗,她用铿锵法槌击碎了一块块坚冰,她用行动为司法为民作出最好的诠释,她用成绩奏响人民法院亲民、利民、爱民的动人旋律——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自2002年组建以来,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强化措施,狠抓执行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全面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全体执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公正执行、文明执行,依法执结了一大批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金秋时节,记者踏着葱绿的别样秋色来到这个充满活力的法院,探究她在执行工作中图变求新的“秘密武器”。
着眼大局,促进经济平衡发展
执行工作说到难,难就难在每个案件均千差万别,没有相对固定和类型化的执行方式,需要针对案件特点,充分发挥执行法官的能动性。近年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条主线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在平时工作中,全体执行人员坚持用社会主义规范执行工作实际,坚持以改革发展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开展和谐执行,努力做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多年以来,与107国道相邻的十五栋“烂尾楼”严重影响着驻马店市的市容环境和形象。这宗土地使用权和十五栋在建房屋的所有权是驻马店市鸿基房业有限公司唯一的财产,也是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1997年招商引进的“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由于资金不到位,造成该宗土地一直得不到开发利用,原因是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驻马店市驿城支行存在借款合同纠纷。
为了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使案件的执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驻马店中院委托有关机构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和十五栋在建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统一对各类债权进行分配,并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组织300多人,采取强制措施,对现场进行清场交付。该案的执行,既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债权人的债权,又解决了鸿基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和农民工土地款、附着物补偿款、工程款而造成的不稳定问题,同时又改善了驻马店市的环境和形象。在“中南阳光城”的奠基仪式上,市委和市政府的有关领导对法院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执行工作,使执行工作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从二00二年开始,对执行工作的体制、运行机制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制定了严格的办案制度,同时拓宽救济渠道,尽力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对弱势群体做到重点帮助度难关,尽心尽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以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体现司法的人性化。
随着驻马店城市建设的发展,驿城区张楼村东组700多名村民的耕地全部被国家依法征用,仅靠天龙市场房屋出租费用维持生活,群众生活十分困难。而亚世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张楼村东组120万元购房款已长达八年之久,且亚世达集团有限公司在驻马店市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该公司董事长郭某长期在北京。
群众的生活疾苦时刻牵动着执行干警的心,执行局决定要排除一切干扰,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冒着酷暑北上进京执行。执行干警上午一到北京,顾不上途中的劳累和炎热,便和该公司董事长郭某联系,而郭某始终以种种借口不给执行干警见面。经过千辛万苦同郭某见面后,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法制教育和训诫。在法律的威慑下,郭某终于同意分批偿还欠款,当执行干警们将价值16万元的2700桶食用油、6万斤大米送到群众手中时,村民们高兴地说:“法院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执行干警好样的!”。
立足长远,营造联动制约机制
驻马店中院建立了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银行等十二个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动制约机制,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在出入境、项目审批、融资等方面进行限制,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该机制实行以来,已对100多名赖账户启动了联动制约机制,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有效制止了赖账户的抗法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餐馆老板史连杰状告上蔡县华陂镇人民政府胜诉,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欠原告史连杰就餐费272961元。协议签订后,上蔡县华陂镇人民政府未履行该协议,史连杰申请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该案恢复执行后,经过多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上蔡县华陂镇人民政府从二00一年至二00四年共分期履行了13万元后,就不再履行。该镇镇长以不是这一任领导吃的为由拒还欠款。
2006年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开展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认真对该案进行进行了研究,并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对上蔡县华陂镇人民政府镇长翟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决定作出后,上蔡县华陂镇人民政府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于第二天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史连杰协商解决,并当场履行了剩余款项16万元,一起久拖未结达五年之久的案件,在时任政法委书记的督办下得以圆满解决。
采取措施,迫使老赖无处可遁
古往今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在现实生活中,就有那么一些“老赖”,他们抱着侥幸心理或找出种种理由,能拖则拖,能躲则躲,能赖则赖,甚至对法院发出的执行令和传唤通知置若罔闻。“老赖”不仅缺失了诚信,更是对司法权威的的挑衅。为了加快案件的执行进度,驻马店中院执行局经常不失时机地开展多种多样的执行活动,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力,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执结了大批案件。
“老赖”要钻空子,逃避债务,法官就得与其斗智斗勇,让其无机可乘。曹云飞申请执行西平县同仁堂制药厂一案,自立案执行以来,执行人员多次给该厂法定代表人宋某发传票,而宋某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不到庭说明情况。执行人员先后五次到厂里执行,宋某均躲而不见,想用躲避的办法,逃避法律责任,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决定拔掉这颗“钉子”。
在对案件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执行人员在法警的配合下,对同仁堂制药厂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全体参战人员顶住38℃高温,从上午9点一直工作到下午四点,扣押了该厂价值24万元的药品和原材料,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第二天宋某就主动派人到法院承认错误,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自觉履行了剩余款项。象这样的行动去年以来共组织了十余次,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满载而归,持之以恒继续前进
用简单的数字反映执行成绩,该院执行局全体执行法官令人钦佩:驻马店中院执行局还根据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分别于2006年2月至2007年底和2008年初至2009年底,在全市开展了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活动期间,共清理执行积案9000多件,使一大批多年未执结的“骨头案”得到执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究其根本,在于他们执著的拼搏精神、集体的执行智慧与无私的奉献。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自组建以来,连续8年被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6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07年取得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第一名,在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受到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的表彰;同时,被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06-2007年度“驻马店市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被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和河南省人事厅评为2007年度“河南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树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开展的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结束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为“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等。2010年8月又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河南法院系统仅三家单位获此殊荣。
驻马店中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中,先后有2人荣立二等功、10人荣立三等功、1人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1 人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在2006—2007年全省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5人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行百里者半九十”,获取众多荣誉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仍保持清醒的头脑。破解执行难需要坚定不移的勇气和持续不懈的努力,他们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这是一场维护公正的强劲风暴,这是一份递交群众的满意答卷,这是一张彰显本色的靓丽名片。执行工作的路很长,人民群众的期待很重。漫漫执行路上,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依然会迎着朝阳负重前行,用真情在人民心底写下司法为民情怀,用执着在天中大地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