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针对校园内案件时有发生,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远离犯罪,9月6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到新蔡一高公开宣判一起盗劫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兵管制六个月。
2010年8月3日下午,被告人李兵(在校学生)窜至新蔡一高家属院,利用校园内人员较少,将王辉的一部诺基亚手机盗走,经鉴定价值2133元,赃物已追退。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由于其是在校学生,又积极退赃,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该院法官又组织学生就如何避免违法犯罪以及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大讨论,变送法进校园让学生被动接受教育为激发学生的主动性,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