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了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成果,积极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确山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努力打造“无执行积案法院”。
一是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在案件流程管理工作中,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分权、分段,全面落实财产查控措施,改变粗放式财产查控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查控手段实现集约化查询。
二是明确责任追究,完善执行监督审查。建立健全落实无执行积案活动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案件要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即“五定一包”。
三是主动出击,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利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限制出境、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罚款、拘留等威慑执行措施,促成其履行义务。
四是联动执行,发挥长效机制作用。在执行工作中主动向上级汇报执行工作情况,争取上级和领导的支持。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政府、银行、工商、土地、房管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重大信息沟通机制及典型案件通报机制,及时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适时处理干预、干扰执行案件的单位和个人,查处与执行有关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五是关注特困案件被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在执行工作中,对被执行人属于特困弱势群体的,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多方筹措资金,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案件执行无望的情况下,及时对弱势群体的被执行人实施适当的司法救助,以化解此类群体执行案件中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