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创新未成年犯回访帮教机制唤新生

  发布时间:2010-09-13 16:45:22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正阳法院延伸其审判职能,创新未成年犯回访帮教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预防其重新犯罪的发生。

    该院首先从转变理念,完善程序,突出特殊司法保护入手,一是完善审判机构。指定一个合议庭专职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挑选一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善做教育工作的法官担任审判长,并聘请了两名具有一定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充分发挥个人特长,提升合议庭的亲和力。二是坚持分案审理。实行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审理制度,既有助于消除未成年人在庭审中迫于成年犯压力而产生的顾虑,亦可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区别对待。三是实现圆桌审判,减少庭审中的对抗气氛,让未成年被告人在情绪稳定的状态下交待和陈述,并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说理、释法及教育工作。

    该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四进”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一是针对已判刑的未成年罪犯,进监狱进行挽救帮教。二是针对缓刑少年犯,进社区进行感化帮教。为其讲法学法,并在生活、就业等方面给予其帮助,使其在感受社会温暖的同时,主动摒弃以往的不良习气,在缓期考察期内树立信心,积极改造。三是针对缓刑或刑满释放人员,进家庭进行引导帮教。该院主动与其家庭联系,赠送教育未成年方面书籍,与家长共同研究有效的教育管理方式,协助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同时,该院法官还定期到其家中,通过典型案例帮助其学法、守法,引导其加强自我约束,自我反省,避免出现重新犯罪。四是针对十六岁以下的少年犯,进学校进行爱心帮教。该院主动与辖区学校联系,帮助其重返校园。并深入学校,与老师、同学一起制订关爱计划,为其筑造生活与学习的关爱网络,营造未成年犯回归学校的宽松、健康的环境,使其快速步入健康成长轨道。

    为更好地帮助缓刑少年犯接受庭后教育提供平台,同时帮助缓刑少年犯解决求学、就业等实际困难,该院借助外力建立多元化的帮教基地。一是以企业为平台的帮教基地。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由企业为未成年犯提供工作岗位,培养劳动技能,给予适当报酬,同时承担相应的监护和帮教责任,定期向法院反馈。二是以学校为平台的帮教基地。对尚未完成学业或有求学愿望的缓刑犯,积极联系相关学校,帮助其获得继续学习的机会,并在学校这一相对单纯的环境里认真改造。三是以社区为平台的帮教基地。在社区建立帮教点,由辖区民警、社区干部负责考察帮教,深入未成年犯的家庭和生活,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未成年犯还附带相应的服务义务,使其在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增强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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