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河南省上蔡县人民大门口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一名左下肢残疾的女教师将写着“公正执法 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红军的手中。感谢法官为她执行回十年前的人身损害赔偿款。
现身为河南省漯河市艺术学校教师的轩亚娟,在1998年3月6日下午5时左右,还在师范学校上学的他她,在与同学在邓襄镇华龙食品厂漯上公路北侧商量买饼干时,被机动车撞伤,致使轩亚娟行膝关节以下截肢,构成五级伤残。经法院判决彭河滨承担轩亚娟各项费用52000元。1999年7月13日漯河市郾城县人民法院委托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彭河滨,可是,彭河滨自事故出现后一直外出打工,十余年来未回家一次,彭河滨的家里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直搁浅。轩亚娟已对这笔赔偿款不抱任何希望。今年夏季,该院在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中,再次掀起执行会战。该案交由张文强主办,张文强接案后,冒着大雨,到派出所把彭河滨的户籍调出来,到多家银行进行查询,连续一个多星期,终于在邻乡一家信用社查找到彭河滨有存款3万多元,当即进行了冻结,款冻结后,彭河滨托他人找到张文强,并答应如果张文强把款解冻,给张文强5000元好处费被张文强当场拒绝。张文强又多次给彭河滨打电话,耐心做他的思想工作,让他换位思考。在张文强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彭河滨表示尽快把下余的赔偿款也了结了。当执行局副局长肖建华带领张文强等人驱车将首次划拨的三万多元钱交给轩亚娟时,她惊呆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即要给执行法官跪下,感谢法官给要回了属于自己应该得到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