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10年3月份以来,汝南县人民医院出现多起病人财物被盗案,医院监控录像显示有一人在深夜像幽灵般经常在医院住院病房间出入。2010年4月24日凌晨,医院值班保安将行迹可疑的高收抓获。高收对其在医院病房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高收系河南省西华县人,2008年曾因在项城市人民医院盗窃被项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2009年7月11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高收窜至汝南县人民医院,于2010年3月至4月利用深夜病人熟睡之机,窜入医院住院病房分别盗窃张某、邓某、熊某等五人钱款1552元及价值320元的手机一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高收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2010年9月10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高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