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要求全院党员干部承诺在五个方面创先争优

  发布时间:2010-09-30 09:09:24


    为了促进法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推进,提升工作标准,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新发展,实现各项工作争先进位的目标,确山县法院要求全院党员干部承诺在五个方面创先争优。

    一是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创先争优。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扩大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

    二是在服务群众、司法为民上创先争优。认真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的各项活动,为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做到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态度热情。简化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三是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化解矛盾上创先争优。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探索多元化调处纠纷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恪守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立足本职,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成为各项工作的模范带头人。

    五是廉洁务实工作。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办事过程公开、廉洁,不利用职权之便索、拿、卡、要,不收受财物,不徇私舞弊,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可能影响司法形象的宴请和其他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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