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四项措施规范减刑假释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30 11:14:52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9月29日上午,驻马店中院审监庭到市监狱开庭审理3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减刑一案。为增加减刑的透明度,合议庭邀请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8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审理。对减刑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只是驻马店中院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的一项举措。今年以来,该院针对减刑假释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采取四项举措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增加减刑假释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一是建立专业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该院从律师事务所、大专院校法学教师和企业的法律工作者中聘请1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专门参与案件审理。

    二是设立驻狱巡回法庭。抽调业务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组成驻狱巡回法庭,具体负责豫南监狱、驻马店市监狱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此举不仅有助于体现审判的公开、公正性,而且有助于发挥刑罚预防犯罪与教育犯罪的功能。

    三是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合议庭笔录及裁判文书的制作,摈弃以往文书内容简单、“千人一面”的现象,使每份裁判文书都做到以详细的内容反映合议庭评议过程和案件审理经过。

     四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增强裁判的透明度。

     据悉,作为我省减刑假释工作试点单位,驻马店中院为保证减刑假释案件的质量,今后对职务犯罪和涉黑案件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公开审理,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主犯、累犯原则上也公开审理,并结合案件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旁听和审理,确保案件公正、公开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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