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10年10月11日,平舆县法院召开院务会,会议传达了【平组(2010)8号】和【平组(2010)9号】文件精神,对关于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安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安阳县纪委原副书记孙泰峰等四人有关问题的通报》的通知两个文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要求干警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加大警示教育,对出现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拉票、贿选等情况的苗头要及时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积极从源头进行预防和治理。
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考评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该院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干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大对德的考核权重,体现以德为前提、以德为基础、以德为先决条件。
三是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坚决杜绝主观臆断作决策,必须集中民智,达成广泛共识,减少失误。党组带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