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惧 位 高 权 重 一 样 强 制 执 行

  发布时间:2010-10-15 08:10:35


    2010年10月11日,西平县法院不惧强权,巧妙执行,追回欠款45.3万元。

    2008年李文化(化名)和河北某种子公司签订了玉米种子购销合同,汇去货款60万元,种子公司发玉米种子8万斤后,不再供货,经多次追要协商无果,李文化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种子公司返还货款40.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文化申请执行,而种子公司的董事长崔毅行(化名)以为自己是副厅级干部,拒而不见执行法官,更不履行应尽义务,执行法官在查明崔毅行不是人大代表后,果断的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崔毅行苦求不要送往拘留所,要求到其办公室协商如何还款,并保证决不告诉其它人自己的详细位置,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其所处的地位及影响,将其带到当地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里崔毅行多次打电话,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终在当天下午四点多,将款打到西平法院执行款帐户上,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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