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截至今年7月份,确山县法院共达成执行和解案件4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倍。有力的化解了执行难,提高了执行效率。该院的具体做法有:
一是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做到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做好执行与立案、审判环节的衔接,要求执行员收到案件后主动与立案法官与审判法官联系,了解财产保全情况、案件审理的过程与当事人矛盾的焦点,以便于有的放矢的做当事人工作,运用一切审判资源化解矛盾。
二是树立以化解纠纷为导向的新型执行理念。除考核执结率外,还考核执行和解率和信访率,对执行人员进行排位并计入法官个人档案,通过数据的导向作用引导执行员积极适用执行和解,从而彻底解决纠纷,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三是充分发挥法官在执行和解中的主观能动性。要求法官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的权利义务,以及恢复执行的权利;寻找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和利益共同点,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发现存在欺诈、损害第三方利益等现象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四是为防止某些被执行人利用和解拖延履行或趁机转移财产。该院将执行担保引入执行和解中,引导申请人提出执行担保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第三人保证,从制度上对和解协议的履行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