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心调解 老妪满意而归

  发布时间:2010-10-20 15:27:24


    10月19日,正阳县法院真阳法庭庭前调解一起共同共有财产纠纷案,母子二人经法官真心实意的调解后握手言和,满意而归。

    陈智(现79岁)是真阳镇农民,五个女儿都已出嫁。 唯一的一个小儿子跟随自己生活。1999年,她和丈夫开始筹建一栋两间两层小洋楼,小洋楼还没建起,丈夫就去世了,供应小儿子张某上学的重担落在了 陈智的肩上。张某毕业参加工作后,母子二人相依为命。2006年张某娶妻生子,几年来, 陈智享受着天伦之乐,一家人生活相安无事。2008年陈智和婆媳因生活琐事发生了矛盾,陈智一气之下搬到五女儿家里住。2009年张某买了新房,在陈智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某将两间两层小洋楼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陈智知道后要求与儿子张某共同分割房产款。陈智主张楼房款应共同所有,张某辩称妻子儿女也有一份,双方发生纠纷,矛盾激化,经当地村干部、司法工作人员、政府领导多次调解未果。

    今年10月19日,陈智一大早来到真阳法庭,要求法庭处理由儿子分给自己房款13万元。法庭法官先耐心倾听老人的诉述,基本了解案件情况后,给老妪分析该纠纷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并提出一些调解的意见,然后电话联系张某一起去现场调解,调解未果。法庭用车拉双方到法庭接着调解,从法、理、情等多角度做张某的思想工作,讲母亲养儿育女的艰辛,讲中华民族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经过4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摆事实,讲道理做工作,张某惭愧的低下了头,承认了错误,当庭与母亲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与9月30以前将13万元房款付给母亲陈智,双方互不再纠缠其他琐事,直至下午1点多钟,双方签收调解书后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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