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社会活动日益频繁,民商事纠纷案件也大量增加。由于人口流动的频繁,许多案件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文书直接送达难的问题较为突出。笔者所在农村法庭审结的一审案件,直接送达率只有35%左右,而公告送达、转送达呈上升趋势。法律文书不能直接送达的直接后果,导致了缺席审判率的增加,同时也因缺席审判增加了案件的执行难度,社会效果不好,难以做到案结事了,影响社会稳定。
一、基层法庭送达难的原因
一是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直接送达率低。
二是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居所地不确定,加之农村法庭送达经费不足,即使是明知其居所确定,也很少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
三是被送达人的近亲属对法庭送达不予配合,不告知被送达人的去处和地址,躲避和推诿送达。
四是村干部比较难找,即便找到了,由于村干部法律意识和其所处的地缘等因素,大多不予配合,有的干脆推诿不理。
二、建议与对策
一是加强农村基层调解治保组织建设,将这些组织协助农村法庭送达列入其工作内容,并由乡镇综治办统一考评。
二是由村民委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档案,这样便于法庭查找被送达人的确切居所,提高法律文书的直接送达率。
三是完善立案登记,立案时,由原告方提供双方当事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并签字确认,立案人员认真审核后,如发现填写信息不全面的当即要求原告补齐。
四是发挥村民委干部和熟人的作用,邀请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干部协助送达,并在送达时间向周围群众了解被告的去处,最大限度的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节省送达时间和成本。
五是打破常规方式,灵活调整送达时间,对部分流动频繁且有意规避送达的当事人,尽量选择中午、下班以后休息时间或双休日家中有人时突击送达,提高一次送达效率;对部分躲避送达的被送达人,选择被送达人在家可能性较大的时段,进行错时送达,如夜间送达、节假日送达等。
六是做好释法工作,在日常法制宣传活动中,加大对文书送达的解释工作,教育群众不要故意躲避文书送达,向其讲解主动签收法律文书,参加诉讼是维护其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律义务,增强其主动接受诉讼文书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