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十年上访案

  发布时间:2010-10-25 08:36:24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正阳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十余年的涉诉信访老案,上访人李振兴自愿停访息诉。

    李振兴系正阳县兰青乡农民,因与谢金华债务纠纷案,被正阳法院判决要向谢金华偿还欠款5660元。一审判决送达后,李振兴不服,以自己出具的欠条是在谢金华的逼迫下写的为由提出上诉。1999年3月15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正阳法院的一审判决。李振兴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进行申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谢金华死亡。2006年3月1日,市中院以原审原告谢金华已经死亡,且无法找到其合法的继承人为由作出了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李振兴对再审结果仍然不服,继续上访,要求重新查明案件事实,赔偿其经济及精神损失。十年来他数次进京、赴省上访,先后十余次到河南省人大常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和无数次到市县上访。因上访时间长、次数多而被列为省委政法委重点督查、交办的信访案件,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正阳法院及时成立了以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民一庭,立案庭长任副组长的“四包一”稳控小组,并会同李振兴所在的兰青乡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共同制定了详细的稳控方案。立案庭长和民一庭庭长想方设法、千方百计、苦口婆心地做李振兴的思想工作,并三次亲赴李振兴家中,动员李振兴的亲属朋友和同村农民,形成调解合力,共同做其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增进了李振兴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李振兴表示通过法院同志的辛勤努力,他也理解了法院工作的苦衷,如果再因此事上访势必会影响到正阳县的整体形像,并于4月22日来到正阳法院,主动写下了不再上访告状,息诉罢访的保证书,终于使这起历时多年的信访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协调下成功化解,这起历时10年、当事人数次进京赴省上访的信访老案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