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平舆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中,始终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该院采取四项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民商事审判中的积极作用,有力的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该院一是推行针对案件特点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该院针对案件具体情况邀请人民陪审员,如审理相邻权和损害赔偿类案件时邀请当地有声望的人员或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邀请工青妇工作人员参审,充分利用陪审员个人职业特点和身份优势,努力促使案件调解结案。
二是推行陪审员参审案件巡回审判制度。通过选择陪审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宣传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典型案件,鼓励陪审员大胆参与案件审理,积极做好案件诉讼调解工作,扩大陪审工作的社会效果。
三是推行合议庭评议制度。合议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在案件质量检查中,根据案件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考察陪审员的参审情况,确保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享有与法官同等的审判权。
四是推行定期组织陪审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陪审员与法官座谈交流、观摩庭审、听审代训,达到提高陪审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