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采取措施积极进行司法统计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02 09:07:13


    为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统计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平舆县法院高度重视,制定四项措施积极展开自查工作。

    一是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加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强化自查组织保障。三是各个业务庭立即进行对今年以来所有审结案件进行详细认真的自查,查缺补漏。四是加强计算机配备,做好网络维护,确保司法统计报表能够直接通过统计接口软件由案件信息表直接自动生成统计报表。五是加强数据核对工作,确保综合信息系统中统计生成的当月汇总数据与上报的司法统计数据对应一致,满足表内、表间核对关系。

    按照以上五项措施,该院从司法统计自动化生成情况、各类报表源头数据质量情况、司法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以及司法统计重点数据情况入手,认真细致逐项开展对照自查工作。该院将以此次自查活动作为检验和改进司法统计工作的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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