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万党一审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0-11-02 11:38:09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11月1日,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万党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经过一天的庭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马万党犯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2000元。

    被告人马万党,又名马党、朱亚涛,男,现年31岁,农民。1999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刑,2000年因犯脱逃罪又被判刑, 2007年6月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万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先后流窜于河南、江西、安徽、湖北、广东等地,采取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奸淫幼女17人,抢劫作案1起,公然抢夺作案2起,盗窃作案6起。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且被告人马万党在前罪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本案,系累犯,依法应该予以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马万党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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