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平安和谐之歌——确山法院致力“平安和谐确山”建设

  发布时间:2010-11-05 09:56:59


    仰望红叶映山红,俯看碧水绕林间。当创建平安、和谐确山的鼓点擂响在盘龙大地的时候,这片蕴藏着无限生机和活力的土地迎来了发展的春天,50万确山人民正龙腾虎跃地奋战在发展的征途上……

    近年来,确山法院在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帮助、支持下,通过每年办理的两千多起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有9项工作位于全省法院先进行列,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6项,20多人次受到上级表彰,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荣记集体二等功。特别是经过"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锤炼和洗礼,公正执法、清廉执法、为民服务的意识大大增强,整体素质与形象全面提升,回眸确山县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在2010年的每一天里,都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尤其是财产权入宪以及《物权法》《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后,人民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大量矛盾纠纷需要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实践证明,只有人民群众的权利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才会有真正的社会平安,才会激发人们的创新能力和创造财富的活力。树立调解理念,把调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是人民法院致力平安建设的利剑,能够高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权利。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矛盾,确山县法院着眼大局,大力推行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实行全员、全面、全程调解,推动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使大量民间纠纷以非诉方式得以化解,促进了社会平安。三年来, 确山县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5%,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比率达到45%以上,执行案件和解解决比率保持在50%左右,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宁人。

    从影响平安的源头抓起,在具体矛盾的化解上下足功夫。通过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调解权属争议、民事侵权等案件,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化解赡养、抚养、继承、离婚等矛盾,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通过维护物权的稳定,奠定了社会平安的基石。通过立案调解与诉外调解的“无缝对接”,使400多起纠纷未进入审判程序就得以解决。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在人民法官的奔走相劝中消弭,人民法官务实、亲民的作风得到群众的认可。尤其是确山县法院今年以来积极推动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受到群众的欢迎。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构筑平安建设格局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平安建设的治本之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是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人民法院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要求和利益冲突的平衡者,在社会管理中承担着重要角色。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确山县法院强化能动司法观,通过司法调研、司法建议,参与综合治理,凸显审判工作的延伸功能,大力推进了平安和谐确山的基础建设。

    政府是平安建设的主要力量,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配合政府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确山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注意发现整体性、普遍性和深层次性问题,坚持多与行政机关协调和沟通,帮助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着力构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确山县法院坚持定期向县、乡(镇)政府递交“行政审判白皮书”,重点剖析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提出司法建议。分别与土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建立了互动机制,定期通报审判和执法的重要信息,做到重大工作密切协调、互相配合。确山县法院还积极开展司法调研,为县、乡(镇)党委、政府提供司法调研报告,促进了审判水平和执法水平的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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