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以便民利民司法理念,从基层法庭人员调配、法庭制度建设和优化环境设施建设上全面加强基层法庭建设,使基层法庭成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的主阵地。
一是强化法庭人员构成,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该院在全县共派出四个基层法庭,负责距县城较远的乡镇的民事审判工作,有18名法官驻庭,其中庭长副庭长8人都是被该院连续三年评为办案能手的同志担任,其他10人都是由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思想比较进步的人员组成,使法庭办案人员个个都是精英。二是完善法庭制度,确保法庭开展工作有效有力。优化法庭工作人员用人机制,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院党组积极协调落实法庭庭长、副庭长的职级待遇,提升行政、审判职务及职级,把在法庭工作作为一个条件,使在法庭工作的同志解除前途之忧。建立法庭生活保障制度,为法庭人员配好各种生活用品,每个庭每月补助办案、交通、生活费用1800元,对在假日法庭值班的人员,按规定发加班补助解决在法庭工作上的生活难题。合理制定责任目标制度,奖勤罚懒,鞭后策优。实行院领导分片负责,巡庭查庭制度。通过完善各种制度使驻庭干警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很好地开展法庭工作提供了保证。三是改进法庭设施环境,使法庭成为群众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基地。平舆县人民法院以广大群众解决矛盾需要为需要,以当前化解矛盾特点,向基层法庭倾斜资金,走出去,学习先进法庭建设经验,把法庭建设成为能够利于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利于依法维权的法庭。成立了判例明确、指导性强的个案调解室,能够唤回美好回忆的温馨调解室及赋有教育意义的和谐调解室,使对法律和人情认识模糊的当事人一进相应的场合,在无言的氛围中得到教育。四是多方协调,给基层法庭工作及时加上润滑剂。法院党组一班人为更好地使法庭开展好工作,及时对法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全院资源尽可能地帮助法庭,还通过协调县、乡、镇、村等通力对法庭进行支持配合,鼓励法庭干警与辖区内德高望重的长者或公众人士建立联系参与审判,使矛盾能够及时化解。
该院通过不断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使法庭成为法院工作的亮点,四个法庭办理民事案件1000余起,调解率最高的辛店法庭,调解率高达93%,居全市法庭第一,其他三个法庭调解率也在73%以上,服判息诉率都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