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欠网管几元钱本来已经还清,却因心里窝气将网管打伤。11月10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对已到案的李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0年4月19日晚,被告人李某及另外三个青年到汝南县一网吧,其中一青年刘某问网管其是否还欠上网的钱,网管说还欠4元,刘某就拿出20元钱,网管找16元,刘某接过钱又从兜里掏出4元钱,和刚找的16元一起拿给网管,让网管拿一张20元的,网管拿出一张20元钱交给刘某。刘某即用手打网管的脸,用脚跺网管的腿,李某和另外两同伙也一起殴打网管,致使网管左耳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该损伤为轻伤。案发后,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一方赔偿被害人一方医疗费4000元,一次性付给被害人其他费用18000元,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被告人一方的刑事责任。该协议中赔款已履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及其同伙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一方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得到了被害人一方的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属初犯,可酌定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