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圆桌审判

用关爱的方式审判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10-11-16 08:10:35


    11月15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法院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开庭的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和监护人,都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法官以谈心的方式审案,被告人在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庭审中,“问题少年”泪流满面

    2010年7月、8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蔡某先后抢劫、盗窃,共获得赃物2000余元。部分赃物已追回并退还失主。

    在庭审现场,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对王某、蔡某2名被告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劝导,指出了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希望他们回归社会后能多学一些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自妇联的帮教育员也劝导被告人能把这次事情当作一次教训,不要再去犯类似的错误。少年犯蔡某泪流满面地表示,作案后很后悔,一时冲动,犯下了大错,害亲人为自己担心、伤心,并承诺今后决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和家人的关心。由于2个被告人事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根据未成年人从轻的原则,依法对他们的从轻处罚。

    圆桌审判,彰显人文关怀

    对未成年人进行圆桌审判,是该院少年庭关爱未成年人、人性化审判一种方式。将普通审判模式中高高在上的法台式审理改为圆桌式审理,法庭席位之间距离、高矮层次的改变,蕴涵着司法的人文关怀。心理欠成熟的未成年被告人面对威严的法庭,往往会因为紧张、恐惧,一定程度影响了教育效果。而“圆桌审判”,以宽松缓和的气氛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与抵触的心理,让未成年犯与法官“零距离”感情沟通和交流,使心理欠成熟的未成年被告人全面地反映真实案情并充分发表辩解意见。同时,“圆桌审判”也弥补了法庭严肃有余、关怀不足的弱点,使审判显得温和、平顺。经过温情的感化、教化,多给犯罪的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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