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崔某起诉与被告罗某离婚,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对离婚达成调解协议。
崔某与罗某系多年夫妻,并有一个8岁的女儿。崔某称,在双方多年的共同生活中,丈夫罗某虽然没有不良嗜好,但是事业上一事无成,崔某曾几次提出做生意的具体方案,但是都被罗某父母否决,认为崔某的想法不切实际。而罗某对其父母的行为言听计从,没有主见,更没有敢拼敢闯的斗志。罗某的所作所为令崔某无法容忍,两人的性格和思想均差异巨大,夫妻感情因此破裂,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能。而罗某称,崔某个性太要强,很多想法和提议根本不现实,但崔某自己执迷不悟。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对生活和事业的态度分歧巨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着为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考虑,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终于使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主审法官提醒,在共同生活中拥有相同的生活和事业态度是稳定的婚姻的重要保障。现代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夫妻之间应该常常相互沟通,了解对方的想法和态度,做到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