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近日,驻马店中院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在财政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专项经费,为中院45名执行一线干警和法警每人购买一份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近年来,驻马店中院坚持文明执行、和谐执行,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力度,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案件执结率多年保持在95%以上,有力地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成绩突出,驻马店中院先后被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但在执行工作中,也不时出现一些暴力抗法事件,执行干警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为避免干警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而蒙受损失,减少干警的后顾之忧,该院为每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购买一份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当干警受到意外伤害时,最高可得到70000余元的赔偿。此举,受到了执行干警的称赞,干警们表示,将把党组的关心转化为工作的动力,攻坚克难,办理好每一起执行案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为执行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我省法院系统尚属首家。